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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的感性?誰的感性?
新聞內容: 中國時報【顏擇雅】
《理性與感性》書中的理性並不是與感性區隔,而是克制感性的力量。嚴格說,就是自制力。如此,我們可把書名「理性與感性」翻譯成「有節制與沒節制的感性」。小說的重點,根本就只是感性。
珍.奧斯汀有寫完的六部小說,結局都是女主角尋得美滿歸宿,乍看是喜感十足的羅曼史,骨子裡卻都是義理小說(didactic novel),意即創作意圖是想傳遞某種人生智慧。正因為有義理要闡釋,六部小說才有半數以抽象概念為名:《理性與感性》、《傲慢與偏見》、《勸服》。
不過,《理性與感性》在奧斯汀作品中,還是有幾點奇特。首先,這是她唯一雙女主角的作品,小說中最重要關係並非情愛,而是姊妹。這點有自傳成分,因為奧斯汀一生最親近的人正是姊姊。大她兩歲的卡珊卓既是她知己,也是她所有創作的第一位讀者。奧斯汀終身未嫁,並不是一開始就決定單身。在姊姊論及婚嫁那陣子,她也曾積極找老公。是姊姊後來立志終身不嫁,妹妹才決定陪姊姊,也不要嫁的。可說,《理性與感性》大寫特寫姊妹情,因為這本來就是奧斯汀最熟悉的感情。
卡珊卓立志終身不嫁,是因為青梅竹馬的未婚夫突然過世。這就要談到《理性與感性》另一特點:它是奧斯汀唯一探討失戀的作品。姊姊那種劇痛她並沒親身經歷,只在旁扮演一位體貼、忠誠的陪伴者。她是把親眼目睹並渴望幫忙分擔的那種痛徹心肺,投射到筆下兩位女主角身上,並以整本小說來回答姊妹倆(想必)一起討論過的問題:「人有沒可能愛第二次?」
從這個問題,還可以衍生其他問題:人應該以什麼樣的態度來承受痛苦?悲痛之餘,要怎麼重新出發?狠跌在地之際,要怎麼維持尊嚴?悲痛至極還在意別人眼光,是否自討苦吃?
這些都是《理性與感性》要回答的大哉問。問題很沉重,但別忘了,珍小妹本就是全家的開心果。少年習作三大冊,裡面都是搞笑詩文。《理性與感性》初稿雖是在十九歲完成(這點是姪女回憶,此時作者已過世五十年),但正式改寫卻是在一七九七年動筆,也就是得知準姊夫死訊後沒多久。珍小妹既想撫平姊姊正承受的創痛,也想逗姊姊開懷。這就造成《理性與感性》不同於其他奧斯汀作品的另一特色:特別多的喜感配角。
有雙女主角,代表必須有兩條故事線穿插交疊,再加上一群喜感配角,《理性與感性》就變成奧斯汀運用最多烘托、襯映筆法的作品。不只雙女主角彼此烘托、襯映,還有其他兩對姊妹與雙女主角烘托、襯映。三對姊妹都是一冷一熱,艾琳諾與瑪麗安是一種對照,露西與安妮是第二種,米道敦夫人與帕爾默太太是第三種。
彼此烘托、襯映的,還有各種成功的壞婚姻。這些婚姻之所以壞,是它把夫妻都變成更壞的人。這些婚姻會成功,則因為雙方都從婚姻各取所需,如魚得水。約翰已經夠自私又一錢如命,芬妮卻比他更自私、更一錢如命。勞勃浮誇又自負,娶善拍馬屁的露西為妻正好水乳交融。魏樂比入不敷出,當然必須娶富小姐,男方付出代價是妻管嚴,女方付出代價是丈夫暗望她早死,雙方扯平。米道敦夫婦一人愛熱鬧,一人裝優雅,乍看很不配,但爵士若沒常找人來熱鬧,夫人也不會有機會裝優雅,所以也絕配。再來是帕爾默夫婦,丈夫脾氣壞,妻子則覺得他這樣好可愛,要白頭偕老也相當容易。
與這些壞婚姻對照的,就是奧斯汀心目中的好婚姻:夫妻必須有共享價值,而且必須是好的價值。初看《理性與感性》一定奇怪,艾琳諾與布蘭登上校都老成持重,個性好像,怎不是他倆配成一對?
答案,是艾琳諾若與上校配對,雙方根本沒一起成長的可能。而且,她老成持重是天性,上校卻不是。上校本是浪漫主義者,曾為狂戀付出最慘烈代價,真正價值共享的就成了瑪麗安。
瑪麗安誤以為她跟魏樂比都是浪漫主義者,事實上魏樂比自始至終都是現實主義者。他與瑪麗安若有價值共享,只有無視禮法這一點。結成夫妻只會強化彼此缺點,就跟書中其他壞婚姻一樣。
第十章有一段姊妹對話,正是在闡釋理想婚姻的對話基礎。瑪麗安認為跟魏樂比好投緣,兩人都熱愛同樣作品,都為同樣段落感動,艾琳諾卻不以為然,認為一下子就把想講的話都講完了,將來要聊什麼?奧斯汀在此提出一種尖銳觀察:許多夫妻婚後沒話講,正因為熱戀時的百分百心靈相契,其實是場誤會。這種對話是建立在雙方徹底意見一致上面,根本沒互相探索,也沒嘗試理解,因此是無法繼續的對話。
另一場對話,在第四章,瑪麗安嫌愛德華對繪畫沒有品味,艾琳諾卻主張,愛德華自己不畫畫,卻欣賞她畫畫,這就是品味了。這裡,奧斯汀點出了婚姻(還有愛情)的教育功能:因為愛一個人,願意去欣賞對方所愛所感所思,是最能豐富人生的。這樣的夫妻一方不必好為人師,另一方也不必因為自慚形穢而強迫學習,只憑著彼此的強烈同理,就能在婚姻中共同成長。
奧斯汀所有作品,以《理性與感性》花最多筆墨寫小孩。小說開頭,女主角橫遭厄運,正是受小孩所累:她們受到不公平對待,沒得到該得的遺產,因為伯公看哥哥的小孩太可愛,遺產全給哥哥。這裡,奧斯汀寫出她的觀察:大人對小孩的愛經常喪失理智。伯公如果還有判斷力,就知那幾個小孩並不是特別可愛。他們只是在最可愛的年紀讓正準備遺囑的伯公看到而已。
書中最極致的愛小孩卻是虛情假意。露西與安妮在小孩最煩死人的時候(二十一章)也表現得很愛小孩,全是為了討好貴太太。貴太太輕易上當,只能說她們都認定自己小孩放的屁全世界都應該覺得香。書中兩位最溺愛的媽媽,一位只是對人冷淡,另一位則是刻薄。這是奧斯汀另一個尖銳觀察:有些人的母愛其實是自戀的延伸;對他人感受有多忽視,對自家小孩就有多溺愛。
因為喜感配角眾多,讀者可在《理性與感性》看到禮貌與友善的差別。珍寧斯太太、米道敦爵士、帕爾默太太是友善卻不禮貌,約翰、芬妮與米道敦夫人則是禮貌而不友善。禮貌不同於友善,必須拿捏人我分際,友善則不需要。珍寧斯太太、米道敦爵士之不禮貌,正體現於無法尊重他人隱私。友善卻必須發自內心,禮貌則只要熟悉社會規範。因此露西明明對艾琳諾只有惡意,每次講話卻極有禮貌。
無論公私領域,都可見艾琳諾與瑪麗安兩人的個性差異。在公領域,艾琳諾都在意別人感受,也在意別人眼光,必要時願意說謊,這點瑪麗安卻絕對不屑。私底下,瑪麗安總在宣洩情緒,艾琳諾則忙於安頓情緒。
這就要討論書名「理性與感性」的真正意義。乍看艾琳諾代表理性,瑪麗安代表感性。其實,艾琳諾比瑪麗安愛思索分析是真的,在書中卻不是頭號理性。書中頭號理性是芬妮,她在第二章勸先生別照顧妹妹那番說辭,正是經濟學家假想的「完全理性」(perfect rationality),無一絲感情,全憑邏輯與算計,追求自利極大化。
啟蒙運動標榜的理性(reason)倒是跟「經濟人」無關,而是迷信與教條的對照。但這種理性亦非本書所關注。艾琳諾一大性格就是願意為了他人感受,而克制自己情緒。因此書中的理性並不是與感性區隔,而是克制感性的力量。嚴格說,就是自制力。如此,我們可把書名「理性與感性」翻譯成「有節制與沒節制的感性」。小說的重點,根本就只是感性。
以感性為小說重點,其實是十八世紀下半葉橫掃全歐的文學風潮,今稱「感性小說」(novel of sensibility又稱sentimental novel)。這種小說在英國有理察德森《克萊麗莎》(一七四八),在法國有盧騷《新哀綠綺絲》(一七六一),在德國則有歌德《少年維特的煩惱》(一七七四)。「感性小說」主角都有顆善感的心,悲傷起來都不可收拾,悲傷之餘都憐貧憫弱,都好善良。這種角色塑造背後,其實有當時流行的一種哲學見解。
這種見解可見於休謨《人性論》(一七三九)第三卷,就是認定人性之善並非來自理性,而是來自情感。「人在做錯事的當時,總是心裡有數的。如果知道不恰當,我當時就不會有樂趣了。」在十三章,奧斯汀把這話放進瑪麗安嘴裡,當作合理化自己離譜行為的說法,可見奧斯汀並不同意休謨的「道德情感主義」(moral sentimentalism)。
從這層面來看,奧斯汀《理性與感性》就是寫來取笑自己青春期最重要精神食糧的。她認為感性就跟理性一樣,可以傷害別人,也可以替人著想。二者皆是人的天賦,全看人想不想運用,怎麼運用。
該怎麼運用,是奧斯汀所有女主角都必須學習的。讀者讀完小說,亦不難想像她們的學習將在婚後持續下去。奧斯汀所有作品都是成長小說(bildungsroman)。女主角都無法倚靠父母,重要關卡都必須自己摸索,過程中犯錯或承受打擊,並經歷「覺今是而昨非」的一刻。她們的成長方式,是透過一次次的對話與沉殿。
在女主角一次次的對話與沉殿之中,讀者可讀到民主風範,也讀到自由的真諦。民主並不是一人一票,而是公民應該學會彼此對話,不管大家見解、偏好差異多大。奧斯汀作品最多這種對話。所謂自由,則是在意識自我侷限之餘,做出選擇。奧斯汀女主角每次沉殿,都是在自我選擇,並承擔後果。
《理性與感性》又有一點不同於其他奧斯汀作品,就是祕密、隱情特別多。女主角既需要頻頻判讀不完整資訊,也必須控制自身隱私的揭露程度。因此書中呈現的成長,已不僅僅是學習承受痛苦,還要管理人生的各種不確定性。在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,這是《理性與感性》別具一格的意義。
(本文摘自《理性與感性》一書,珍?奧斯汀著,顏擇雅譯,印刻文化出版)7D140148E3D7CFAF
新聞內容: 中國時報【顏擇雅】
《理性與感性》書中的理性並不是與感性區隔,而是克制感性的力量。嚴格說,就是自制力。如此,我們可把書名「理性與感性」翻譯成「有節制與沒節制的感性」。小說的重點,根本就只是感性。
珍.奧斯汀有寫完的六部小說,結局都是女主角尋得美滿歸宿,乍看是喜感十足的羅曼史,骨子裡卻都是義理小說(didactic novel),意即創作意圖是想傳遞某種人生智慧。正因為有義理要闡釋,六部小說才有半數以抽象概念為名:《理性與感性》、《傲慢與偏見》、《勸服》。
不過,《理性與感性》在奧斯汀作品中,還是有幾點奇特。首先,這是她唯一雙女主角的作品,小說中最重要關係並非情愛,而是姊妹。這點有自傳成分,因為奧斯汀一生最親近的人正是姊姊。大她兩歲的卡珊卓既是她知己,也是她所有創作的第一位讀者。奧斯汀終身未嫁,並不是一開始就決定單身。在姊姊論及婚嫁那陣子,她也曾積極找老公。是姊姊後來立志終身不嫁,妹妹才決定陪姊姊,也不要嫁的。可說,《理性與感性》大寫特寫姊妹情,因為這本來就是奧斯汀最熟悉的感情。
卡珊卓立志終身不嫁,是因為青梅竹馬的未婚夫突然過世。這就要談到《理性與感性》另一特點:它是奧斯汀唯一探討失戀的作品。姊姊那種劇痛她並沒親身經歷,只在旁扮演一位體貼、忠誠的陪伴者。她是把親眼目睹並渴望幫忙分擔的那種痛徹心肺,投射到筆下兩位女主角身上,並以整本小說來回答姊妹倆(想必)一起討論過的問題:「人有沒可能愛第二次?」
從這個問題,還可以衍生其他問題:人應該以什麼樣的態度來承受痛苦?悲痛之餘,要怎麼重新出發?狠跌在地之際,要怎麼維持尊嚴?悲痛至極還在意別人眼光,是否自討苦吃?
這些都是《理性與感性》要回答的大哉問。問題很沉重,但別忘了,珍小妹本就是全家的開心果。少年習作三大冊,裡面都是搞笑詩文。《理性與感性》初稿雖是在十九歲完成(這點是姪女回憶,此時作者已過世五十年),但正式改寫卻是在一七九七年動筆,也就是得知準姊夫死訊後沒多久。珍小妹既想撫平姊姊正承受的創痛,也想逗姊姊開懷。這就造成《理性與感性》不同於其他奧斯汀作品的另一特色:特別多的喜感配角。
有雙女主角,代表必須有兩條故事線穿插交疊,再加上一群喜感配角,《理性與感性》就變成奧斯汀運用最多烘托、襯映筆法的作品。不只雙女主角彼此烘托、襯映,還有其他兩對姊妹與雙女主角烘托、襯映。三對姊妹都是一冷一熱,艾琳諾與瑪麗安是一種對照,露西與安妮是第二種,米道敦夫人與帕爾默太太是第三種。
彼此烘托、襯映的,還有各種成功的壞婚姻。這些婚姻之所以壞,是它把夫妻都變成更壞的人。這些婚姻會成功,則因為雙方都從婚姻各取所需,如魚得水。約翰已經夠自私又一錢如命,芬妮卻比他更自私、更一錢如命。勞勃浮誇又自負,娶善拍馬屁的露西為妻正好水乳交融。魏樂比入不敷出,當然必須娶富小姐,男方付出代價是妻管嚴,女方付出代價是丈夫暗望她早死,雙方扯平。米道敦夫婦一人愛熱鬧,一人裝優雅,乍看很不配,但爵士若沒常找人來熱鬧,夫人也不會有機會裝優雅,所以也絕配。再來是帕爾默夫婦,丈夫脾氣壞,妻子則覺得他這樣好可愛,要白頭偕老也相當容易。
與這些壞婚姻對照的,就是奧斯汀心目中的好婚姻:夫妻必須有共享價值,而且必須是好的價值。初看《理性與感性》一定奇怪,艾琳諾與布蘭登上校都老成持重,個性好像,怎不是他倆配成一對?
答案,是艾琳諾若與上校配對,雙方根本沒一起成長的可能。而且,她老成持重是天性,上校卻不是。上校本是浪漫主義者,曾為狂戀付出最慘烈代價,真正價值共享的就成了瑪麗安。
瑪麗安誤以為她跟魏樂比都是浪漫主義者,事實上魏樂比自始至終都是現實主義者。他與瑪麗安若有價值共享,只有無視禮法這一點。結成夫妻只會強化彼此缺點,就跟書中其他壞婚姻一樣。
第十章有一段姊妹對話,正是在闡釋理想婚姻的對話基礎。瑪麗安認為跟魏樂比好投緣,兩人都熱愛同樣作品,都為同樣段落感動,艾琳諾卻不以為然,認為一下子就把想講的話都講完了,將來要聊什麼?奧斯汀在此提出一種尖銳觀察:許多夫妻婚後沒話講,正因為熱戀時的百分百心靈相契,其實是場誤會。這種對話是建立在雙方徹底意見一致上面,根本沒互相探索,也沒嘗試理解,因此是無法繼續的對話。
另一場對話,在第四章,瑪麗安嫌愛德華對繪畫沒有品味,艾琳諾卻主張,愛德華自己不畫畫,卻欣賞她畫畫,這就是品味了。這裡,奧斯汀點出了婚姻(還有愛情)的教育功能:因為愛一個人,願意去欣賞對方所愛所感所思,是最能豐富人生的。這樣的夫妻一方不必好為人師,另一方也不必因為自慚形穢而強迫學習,只憑著彼此的強烈同理,就能在婚姻中共同成長。
奧斯汀所有作品,以《理性與感性》花最多筆墨寫小孩。小說開頭,女主角橫遭厄運,正是受小孩所累:她們受到不公平對待,沒得到該得的遺產,因為伯公看哥哥的小孩太可愛,遺產全給哥哥。這裡,奧斯汀寫出她的觀察:大人對小孩的愛經常喪失理智。伯公如果還有判斷力,就知那幾個小孩並不是特別可愛。他們只是在最可愛的年紀讓正準備遺囑的伯公看到而已。
書中最極致的愛小孩卻是虛情假意。露西與安妮在小孩最煩死人的時候(二十一章)也表現得很愛小孩,全是為了討好貴太太。貴太太輕易上當,只能說她們都認定自己小孩放的屁全世界都應該覺得香。書中兩位最溺愛的媽媽,一位只是對人冷淡,另一位則是刻薄。這是奧斯汀另一個尖銳觀察:有些人的母愛其實是自戀的延伸;對他人感受有多忽視,對自家小孩就有多溺愛。
因為喜感配角眾多,讀者可在《理性與感性》看到禮貌與友善的差別。珍寧斯太太、米道敦爵士、帕爾默太太是友善卻不禮貌,約翰、芬妮與米道敦夫人則是禮貌而不友善。禮貌不同於友善,必須拿捏人我分際,友善則不需要。珍寧斯太太、米道敦爵士之不禮貌,正體現於無法尊重他人隱私。友善卻必須發自內心,禮貌則只要熟悉社會規範。因此露西明明對艾琳諾只有惡意,每次講話卻極有禮貌。
無論公私領域,都可見艾琳諾與瑪麗安兩人的個性差異。在公領域,艾琳諾都在意別人感受,也在意別人眼光,必要時願意說謊,這點瑪麗安卻絕對不屑。私底下,瑪麗安總在宣洩情緒,艾琳諾則忙於安頓情緒。
這就要討論書名「理性與感性」的真正意義。乍看艾琳諾代表理性,瑪麗安代表感性。其實,艾琳諾比瑪麗安愛思索分析是真的,在書中卻不是頭號理性。書中頭號理性是芬妮,她在第二章勸先生別照顧妹妹那番說辭,正是經濟學家假想的「完全理性」(perfect rationality),無一絲感情,全憑邏輯與算計,追求自利極大化。
啟蒙運動標榜的理性(reason)倒是跟「經濟人」無關,而是迷信與教條的對照。但這種理性亦非本書所關注。艾琳諾一大性格就是願意為了他人感受,而克制自己情緒。因此書中的理性並不是與感性區隔,而是克制感性的力量。嚴格說,就是自制力。如此,我們可把書名「理性與感性」翻譯成「有節制與沒節制的感性」。小說的重點,根本就只是感性。
以感性為小說重點,其實是十八世紀下半葉橫掃全歐的文學風潮,今稱「感性小說」(novel of sensibility又稱sentimental novel)。這種小說在英國有理察德森《克萊麗莎》(一七四八),在法國有盧騷《新哀綠綺絲》(一七六一),在德國則有歌德《少年維特的煩惱》(一七七四)。「感性小說」主角都有顆善感的心,悲傷起來都不可收拾,悲傷之餘都憐貧憫弱,都好善良。這種角色塑造背後,其實有當時流行的一種哲學見解。
這種見解可見於休謨《人性論》(一七三九)第三卷,就是認定人性之善並非來自理性,而是來自情感。「人在做錯事的當時,總是心裡有數的。如果知道不恰當,我當時就不會有樂趣了。」在十三章,奧斯汀把這話放進瑪麗安嘴裡,當作合理化自己離譜行為的說法,可見奧斯汀並不同意休謨的「道德情感主義」(moral sentimentalism)。
從這層面來看,奧斯汀《理性與感性》就是寫來取笑自己青春期最重要精神食糧的。她認為感性就跟理性一樣,可以傷害別人,也可以替人著想。二者皆是人的天賦,全看人想不想運用,怎麼運用。
該怎麼運用,是奧斯汀所有女主角都必須學習的。讀者讀完小說,亦不難想像她們的學習將在婚後持續下去。奧斯汀所有作品都是成長小說(bildungsroman)。女主角都無法倚靠父母,重要關卡都必須自己摸索,過程中犯錯或承受打擊,並經歷「覺今是而昨非」的一刻。她們的成長方式,是透過一次次的對話與沉殿。
在女主角一次次的對話與沉殿之中,讀者可讀到民主風範,也讀到自由的真諦。民主並不是一人一票,而是公民應該學會彼此對話,不管大家見解、偏好差異多大。奧斯汀作品最多這種對話。所謂自由,則是在意識自我侷限之餘,做出選擇。奧斯汀女主角每次沉殿,都是在自我選擇,並承擔後果。
《理性與感性》又有一點不同於其他奧斯汀作品,就是祕密、隱情特別多。女主角既需要頻頻判讀不完整資訊,也必須控制自身隱私的揭露程度。因此書中呈現的成長,已不僅僅是學習承受痛苦,還要管理人生的各種不確定性。在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,這是《理性與感性》別具一格的意義。
(本文摘自《理性與感性》一書,珍?奧斯汀著,顏擇雅譯,印刻文化出版)7D140148E3D7CFA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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